2024年4月7日又“喝茶”了
2024年4月7日,又被传唤江北石门派出所“喝茶”了。到家里来带我走的,一个毛姓警官,另外一个矮个子警察姓名不祥。
这次去“喝茶”他们告诉我仅仅是问询一些问题。
我也想了想,近期或者很长时期我都没有在网上或者别的地方说过它们不喜欢听的话。应该没有多大问题吧?
问:年龄、籍贯、民族、学历、家庭人数、婚姻状以及政治面貌等常规问题,还问了身体健康情况,患过哪些疾病等。
问:有何种宗教信仰?
问:受过何种处罚?
问:使用的手机品牌、哪个机种、哪年买的、在哪买的、内存多少
问:使用哪些翻墙软件,是否收费
问:注册过哪些社交网站,账户名
问:认识不认识一个叫“李老师不是你老师”人?
问:认识不认识一个叫李颖的人?
然后把笔录拿给我,并催促我签字。我肯定不同意,我得仔细看看。毛警官说我不信任他,我说肯定不信任他,还说某组织完全没有底线,谈何信任。
结果就看到他们在笔录中硬塞进去了我有违法的行为,并且承认了违法错误的记录。当即提出反驳,我哪个时间违法了?事实?证据?
毛警官提不出来,只有说是以前翻墙违了法。以前翻墙违了法不是已经作了处理,并且写了保证书了的吗?现在又提出来说是不是要一罪几罚?一罪几罚符不符合法规?
其中还塞进了一条,(他们)问:同意我们查看你的电脑和手机吗?我的回答是“同意”。我说你这条就有点强奸民意了,你们要查看我的电脑和手机我会同意吗?肯定不会同意。但是你们有甚至都不需要有任何的法律文件就可以任意的查看民众电脑和手机的权力(虽然这个权力并不是民众赋予的)。我见这条记录也没啥重要作用,就没有强行要求他们删除,留在记录里了。
我强行他们删除了我承认了违法行为的那条记录。
又要求我写保证书,我没有同意。我既然没有违法为什么要求我写?毛警官说是为了预防以后“违法”。组织的逻辑真的超出人类理解能力。
我说建一条防止国人与世界联系的电子“防火墙”本生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种倒退, 涉嫌违宪。自由与外界交流与自由的获取信息属于言论自由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保障了民众的这个言论自由的权利。
从这次喝茶经历看来,以后不管民众是否有不合时宜的行为和言论,随时要求去派出所配合喝茶要变成一种常态了?
倒退何止千年,笑而不语。